“原则上保证每一类规格的设施,补贴金额占到建设费用的三分之一,剩余部分农民自筹,省市县农业专家将给予全程技术指导。”湖北省农业厅农业产业化处副处长杨可俊表示,采取“先建后补”方式,按照规定程序申报并获得批准建设完成的初加工设施,经县级农业部门、财政等部门组织验收后再兑现补助资金。鼓励连片集中建设,鼓励一房多用、一库多用。
纳入补助县市范围内的农户或合作社,有申请意向的可以带户口本、身份证或合作社营业执照到县农业局或乡镇政府领取表格申请。申请者须在7月31日前完成申请表填写和相关部门审批盖章程序。
湖北省农业厅副厅长涂胜华表示,柑橘、马铃薯等果蔬农产品出产后保鲜期短,损耗比较大。扶持建设储藏设施,有利于农产品初加工过程中减少损耗,保质保鲜,进而能促进我省农民大力发展优势农产品,稳定市场供应,提效增收。
附湖北纳入补助范围的县市:
随县、夷陵区、宜都、当阳、天门
仙桃、恩施市、利川、巴东、宣恩